【電纜網訊】
在公安部火災調查專家指導下,聯合調查組全力開展大興11·18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。經查實,起火部位位于地下中部冷庫間南墻中部的墻面上,起火原因系埋在聚氨酯保溫材料內的電氣線路故障所致。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大興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2017年11月18日,大興區西紅門鎮新建二村一自建房屋起火,造成重大人員傷亡。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,市公安局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,夜以繼日開展調查取證工作。通過開展現場勘查、復勘,物證檢驗、鑒定,抓捕審訊嫌疑人,現場指認,走訪詢問相關人員,組織遇難人員尸體檢驗,組織專家論證等各項工作,綜合目前工作情況,此次事故排除人為放火嫌疑。樊某某等20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大興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經調查,樊某某自2002年至2006年,未經相關部門審批先后分三次建成地下一層、地上二層、局部三層樓房,建筑面積共計約20000平方米,并陸續用于出租、經營。2016年3月,為出租和經營目的,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情況下,組織人員在地下一層修建隔斷墻,準備建設冷庫。2017年2月、3月,分別與相關公司簽訂制冷設備購銷合同和防水保溫工程施工合同,開始冷庫建設施工。期間,樊某某多次安排李某、王某等人在自建房及地下冷庫內鋪設接連電線,相關作業人員均無專業資質。起火前,地下冷庫正處于安裝調試階段,尚未投入使用。
目前,公安機關正會同相關部門,進一步強化調查取證,確定相關人員法律責任,依法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。